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艺戈,通讯员胡旬子、胡旦报道:有些家长热衷玩网络游戏,一掷千金后,却反手“甩锅”给家里的孩子?以未成年人擅自充值为由联系游戏公司要求退费,法院会如何处理?近期,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法院审理后表示,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应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到诚实守信、取财有道,言传身教,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价值观。
据悉,2024年10月,11岁女孩小林(化名)将某游戏公司诉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因小林尚未成年,其父亲林某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林某称小林偷偷记下了他的手机支付密码,每天晚上趁父母睡着后拿走父亲手机,熬夜玩该公司运营的某款游戏,且未经父母允许在该游戏内多次充值消费累计达4975元。
林某随后私信该游戏客服申请退费,但客服不予退费。林某认为,小林系未成年人,其游戏充值行为未经监护人允许,应属无效,被告公司作为该游戏运营方应当返还其全部充值款。
被告公司辩称,涉案游戏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经确认实名信息均为林某。且小林年仅11岁,正是就读小学时期。涉案游戏账户在上课时间及凌晨深夜均有大量充值、登录游戏、咨询客服等行为记录,完全不符合小学生的行为特点、作息时间。此外,涉案游戏用户为获取游戏现金奖励,需在该公司“云账户平台”注册账号操作。该领取现金奖励的操作极为复杂,需完成云账户平台提现、公众号绑定微信、输入绑定码等多种复杂操作,而涉案游戏用户独自完成整套奖励领取的操作,亦不符合小学生的行为特征。因此,被告公司认为涉案游戏玩家并非小林而是其法定代理人林某,请求法院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
南山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为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根据被告公司提供的涉案游戏后台数据显示,涉案游戏用户的活跃时间、充值时间等操作记录多处于小林在校上课期间,与作为小学生的小林的作息时间明显不相符合。
此外,涉案游戏用户充值行为均通过林某手机及其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实施,游戏充值时会自动跳转至支付平台,要求用户输入密码后进行支付。结合一般生活规律来看,小林如果从林某管理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内多次转出大额资金,林某应当有所认知从而制止。但林某从未有过约束管理,对此林某并未作出合理解释;且涉案游戏账户曾领取游戏现金奖励,该行为操作复杂,需进行多重验证,并不符合未成年人行为认知特征。因此,林某的举证不足以证明小林是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父亲的名义进行的游戏充值。
被告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涉案游戏玩家系经林某实名认证,即涉案游戏用户协议系由林某与被告公司达成,双方未约定导致协议无效的内容,故协议当事方应遵照执行。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小林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未成年人退款”并非成年人充值消费“后悔药”
南山法院法官表示,近年来,涉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纠纷屡见不鲜。由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充值消费行为需由其监护人代理或者经其监护人同意、追认,如果未经过监护人许可,法律上认为这部分消费是无效的,平台需予以退回。但现实案例中成年人冒充未成年人申请游戏充值退费的情况时有发生,法院通常会结合充值时间、游戏账号发言情况、未成年人行为特征等要素,依法认定游戏充值服务合同真实签订主体,判定平台是否需要退款,从而规制假借未成年人身份试图“钻规则空子”的不法行为。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退款”渠道并非成年人充值消费过后的“后悔药”,对于成年人冒充未成年人的退款申请行为,如申请成功造成商家损害、数额较大的,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